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 告
〔2019〕第16号
关于停止实施我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
全省范围内跨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备案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打破地区市场准入壁垒,建立统一开放市场,促进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8〕76号)中关于“认真落实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对我省地方性法规设定的现有审批和许可事项逐项深入论证,除关系国家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下放的尽快下放,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不再保留审批和许可”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停止实施我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全省范围内跨地区设立分支机构的备案事宜,并适时提请省政府修订《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66号令)。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