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建发〔2019〕178号
市住建局 市总工会 市人社局
关于印发《泰州市住建系统2019年工程造价(算量)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区)总工会、人社局、住建局: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总工会、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苏建人〔2019〕246号),泰州市总工会及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9年技能竞赛工作安排的通知》(泰工社发〔2019〕5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于7月份开展泰州市住建系统工程造价(算量)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泰州市住建系统2019年工程造价(算量)竞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泰州市住建系统2019年工程造价(算量)竞赛实施方案》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泰州市总工会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市住建系统2019年工程造价
(算量)竞赛实施方案
一、赛务组织
泰州市住建系统工程造价(算量)竞赛由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办,委托泰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及泰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与造价管理协会承办,承办单位具体负责本地区选手资格审查(包括个人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和劳动关系合法性)、培训和选拔工作。
为规范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现成立“泰州市住建系统工程造价(算量)竞赛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高卫东
副组长: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孙建华
市总工会副主席 朱秀宏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钱筱湄
成 员:
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部长 赵国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孙晓烽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会主任 陈 博
市工程造价管理处主任 卢 震
泰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与造价管理协会会长 王如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卢震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陈建霞、钟莉。
二、参赛资格
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设计、施工、招标代理、监理、项目管理、造价咨询企业和建设单位、开发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三年以上、年满18周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均可报名参赛。
三、参赛安排
(一)报名时间
(二)时间安排
1、7月13号(周六)下午13∶30-18∶30,组织初赛,通过理论及案例考试选出前35名选手;
2、7月17-18日,对初赛前35名选手进行公示。
3、7月22-29日,对初赛前35名选手进行系统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64课时,培训内容为省级竞赛范围内容。
4、
(三)竞赛地点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5楼513教室(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天星路8号)。
(四)竞赛成绩
竞赛以试卷的形式进行,分为理论竞赛和技能竞赛两部分。理论竞赛的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为20%,主要内容是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定额问题的解答,算量计价技术问题的分析和解答。技能竞赛以手工计算、套用定额和造价审核的方式,主要内容包含土建、钢筋及水电安装。技能竞赛的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为80%。
理论竞赛和技能竞赛分别计分,参赛选手理论竞赛成绩和技能竞赛成绩均为60分以上的为合格,其总成绩方可纳入选手排名。
(五)竞赛范围
工程造价(算量)竞赛考核选手的综合技能,竞赛范围包括:土建工程(含有钢筋算量、模板算量)、装饰工程、安装工程。
(六)适用工具和资料
参赛选手应自行携带计算器、工具书和有关规范、标准、定额。其中竞赛适用文件、规范、标准、定额如下:
(1)《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
(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
(4)《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2013);
(5)《混凝土结构施工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
(6)《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
(7)《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
(8)《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版)。
(9)《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的贯彻意见(苏建价〔2014〕448号);
(10)《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
(11)《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2018〕第24号)。
(12)《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苏建函价〔2019〕178号)。
四、奖项设置
(一)市级竞赛
1、市级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三名的选手,由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授予泰州市“五一创新能手”、泰州市“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获第一名的选手,经市总工会综合考察后颁发“泰州市五一劳动奖章”。
2、对获得一等奖的选手给予每人1000元奖励,二等奖的选手每人800元奖励,三等奖的选手每人500元奖励。
(二)省级竞赛
1、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职工职业技能竞赛通知》(苏建人[2019]246号)要求进行表彰。
2、对于获得省级竞赛奖项的,除省级奖励外,市级另给予奖励。获得省级一等奖的选手给予每人3000元奖励,二等奖的选手每人2000元奖励,三等奖的选手每人1000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