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苏建设计〔2019〕230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全过程
工程咨询试点企业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
根据《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7〕151号)《江苏省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和《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第二批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的通知》(苏建科〔2019〕67号),经企业自愿申报、各设区市建设局(委)推荐、我厅组织审核,现将我省第二批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试点企业要珍惜试点机遇,根据试点工作要求,积极承揽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规范有序开展试点工作,不断积累经验,提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和水平。
2.本次公布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名单,仅供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各相关建设单位参考,不作为市场准入依据。鼓励全省工程咨询服务类企业积极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3.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跟踪指导和服务保障,及时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试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附件:江苏省第二批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名单.pdf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